事務所專利工程師的工作生態
事務所(In Firm, IF)專利工程師(Patent Engineer, PE)的工作及職涯發展,具體來說是什麼樣子?
每日工作
基本款的工作,就是寫專利說明書(俗稱新案)、各國的Office Action(OA)分析、OA答辯,和前案檢索。
所謂新案就是申請人(即事務所的客戶),委託事務所,從技術提案文件撰寫成官方接受的文書格式及內容(即符合專利法形式上的規定)。也就是說,申請人給出技術文件,經過與事務所的洽談,由事務所撰寫成「專利說明書」(注意,不是專利申請書,申請書是程序文件)。這份專利說明書在未來若獲准,則會成為法院上民事侵權訴訟的法律文件。
所謂OA就是,專利說明書遞送到各國官方的專利局(台灣為智慧財產局)之後,經過專利局的專利審查官審查,發出不予專利的審查意見。此時,申請人可以在一定時間內(通常為2至3個月,看各國的程序規定)進行修正答辯,這個時IF PE會針對審查意見中,審委指出的「不予專利理由」進行分析,通常9成5都是進行技術分析,並在分析中給申請人修正及答辯的處理手段的建議,通常會有一到三個不等的建議方式,讓申請人選擇要如何回覆OA。
所謂前案檢索,就是申請人根據技術提案文件,先行檢索全世界已經存在的公開文件,找尋是否已經有相關或相同的其他專利說明書(在此會稱作前案)。各國專利局都會建置自己的官方專利檢索系統,早期PE需要逐一在各國的專利檢索系統來檢索。目前台灣智慧局已經建置「全球專利檢索系統」(簡稱GPSS),可以免費地檢索到在全球已公開或公告的專利說明書。進行檢索之後,PE會在檢索報告中,告訴申請人,目前有哪些前案與技術提案相類似,提供申請人作為是否續行申請、調整申請方向等的決定。
IF PE績效制度及作業時間要求
事務所都是績效制度,即制定PE的基本點數。所謂基本點數,就是PE的底薪。例如月薪四萬,對應的基本點數是20點。同時,事務所也會制定每種案件類型的點數。例如,完成新案就可以拿到3點,完成OA分析就可以拿到0.8點,完成OA答辯就可以拿到1點,完成檢索報告就可以完成1點,諸如此類。
事務所制定的績效制度,平均來說,會要求PE在每個月完成6件左右的新案,以及中間案插進來無法預期的OA(包含分析及OA答辯)。單純只有6件新案的工作量並以22個工作日來看,PE花費在一件新案(含晤談技術及撰稿),只有3天。
現實上來說,PE一定會收到OA及檢索的工作。OA及檢索,一般只能花費半天到一天。假設一個月還會收到4件新案以外的案子,等於PE剩下2天的時間撰寫專利說明書。
花2天撰寫專利說明書,普遍是事務所對PE的基本要求。
回到前述,基本點數等於PE的底薪。若當月完成的績效點數超過基本點數,事務所會以自己制定的計算公式換算成PE的績效獎金。績效獎金的發放,有些事務所會在月底統一結算,與底薪一起給PE;有些事務所會以幾個月來合算,在幾個固定的月份統一給這筆績效獎金,其餘每個月就只能拿到底薪。
這個績效獎金制度,就成為老闆們動手腳的地方。因為它屬於「獎金」,有些事務所會用一些「解釋手段」,來處理沒有做到基本點數的PE。
如果當月份沒有做到基本點數,少做的部分,會在「兩個月份合算」的時候,從PE多做的績效點數扣除。
舉例來說,一月份的績效點數是24點,多做4點。二月份的績效點數是17點,少做3點。但因為二月份少做3點,所以實際上,一月及二月份合算的績效獎金,是4點扣掉3點,只有1點的錢。
或者,若是以一段時間結算績效點數,則計算實際績效點數扣除總基本點數,看PE還有剩餘多少點數。多出來的,才會是PE的績效獎金。
舉例來說,若以3個月來結算績效點數,PE的總基本點數是60點(20*3),而三個月份實際達到的績效點數是17、21、20,共58點。這個時候,因為58點沒有超過總基本點數的60點,所以PE沒有績效獎金。除此之外,事務所會將這位PE列入觀察名單,認為長期(半年至一年)表現不好的,會請他離開。
有少數事務所,給客戶看稿的時候,不會給PE全部的績效點數。
舉例來說,新案的點數是3點。在PE給客戶專利說明書的初稿時,PE只能拿到1.5點。中間會歷經校稿過程,此時PE雖然花了時間,但沒有任何點數。只有在最後客戶指示送件的時候,PE才能夠拿到剩下的1.5點。
大部分的事務所,會給超字點數或超頁點數,算法依照各事務所。由於這筆費用是從客戶端收取來的,有些客戶也會直接約束PE的篇幅,所以PE的超字點數或超頁點數會相對較低。
所以,每年的二月份(農曆年的月份),都是IF PE的惡夢。因為工作日太少。若要趕上點數,就要自己在家過年的時候趕案子。
附帶一提的是,有極少數事務所會以時數作為績效計算;也有極少數事務所的基本點數是天花板,就是每個月不必然要超過基本點數,只要不要太低都是容忍範圍,而長期超過基本點數,則直接加底薪。
IF PE每日會遇到的大小事
在PE完成專利說明書之後,會交給發明人進行看稿。發明人看完稿,會給出改稿意見。單純一點的改稿,就是改幾個錯字,就可以送件。然而,現實上,PE會遇到約略以下幾種態樣及需花費的時間:
- 全文變更技術用語或錯字。例如,把全文的A用語修改為B用語;[花費約半小時]
- 修改實施例。例如,某一項技術特徵的描述和發明人想的有落差,針對該部分全文修改;[花費約2個小時]
- 新增實施例。例如,發明人突然又想到可以怎麼做,希望PE增加到說明書;[花費約半天]
- 修改請求項架構。例如,發明人認為PE架構的請求項不足以達到最大化的保護,要求整個改掉;[花費...超過1天]
- 電話討論修改的內容。例如,發明人覺得文字講不清楚,乾脆來個電話線上討論一下;或者,在撰稿的時候,發現哪邊不清楚,PE也是可以打電話向發明人詢問清楚。[花費約5分鐘至2小時內]
- 針對所有的說明書調整,重新做好修圖草稿,向事務所內部的製圖人員,請他修改說明書的圖面。
不過,以上的需花費的時間,都是理想值。實際上還是要看案件複雜度及初稿的內容,會需要不同的處理時間。
IF的薪資結構及IF PE的職涯發展
事務所的薪資結構,基本上沒有調薪機制,或者說,沒有公開透明或合理的調薪機制。所以,PE只有底薪,其餘都是靠著績效獎金來提升自己的薪水。整體來說,IF PE和一般的業務員非常雷同,就是領著少少的固定的底薪,另外再做績效獎金,做多少案子,領多少錢。
回到上述IF PE會遇到的大小事,IF PE的薪水,某種程度取決於PE遇到的客戶類型、客戶要求、客戶素質、案件複雜度、客戶願意給的服務費,還有運氣(這個客戶主觀上喜不喜歡這位PE)。而這些變數,也和產業類型有關。無法具體地歸納,到底PE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,從事IF PE的這份工作,能否期待或應不應該期待薪水。有一些事務所為了吸引大眾進這個行業,打出月薪十萬這樣的網宣。月入十萬或年收百萬的PE大有人在,但如同上述,那需取決於上述的種種因素,以及他到底在事務所熬了多久。假設他做了10年才慢慢達到年薪百萬,而且還是因為要校稿帶新人的關係,那可能還是要多多評估一下。
個人認為,在2025年想進這個行業的人,可以多多面試,詢問清楚事務所的案件處理時間的要求、給獎金的方式、會給怎樣的師傅帶、會處理哪些類型的客戶等等,來評估自己是否能夠熬得住這間事務所或是這個行業。
事務所會給新人有一年的學習期,在這一年之間,不算績效制,也就是純底薪。在一年之後,就會強制改為績效制,開始算績效獎金。
由於會進事務所的PE一定是理組,首先,專利本身就是法律相關行業,需要理解法條,並且需要更小心地使用文字及敘述。在這一關,新人會在一年內,基於上述的種種因素,決定是否繼續這份工作。事實上,有的事務所的專利工程師的流動率非常高,因為按耐不住一整天閱讀非常難讀懂的文件、為了技術該如何描述成不具有爭議性的表達方式困擾不已、一天到晚被主管和客戶無限循環地改稿(PE認為自己已經寫到了但主管或客戶認為不對)等等。
事實上,IF PE花費兩成的時間在理解技術,其餘八成的時間就是在處理文字。整體來說,PE拿到技術提案文件之後,花1個小時閱讀、花1至2個小時洽談技術、花1.8天撰寫專利說明書、花半天修改專利說明書(包含主管改稿、客戶改稿)*n次等等。這些會與其他OA和其他專利說明書同時穿插著。換句話說,IF PE需要習慣快速在不同的案件之間切換腦袋。
最後,至少有一半的IF PE會因為種種因素,離開原本的專利事務所。離開之後的選擇,有以下幾種:
- 換到其他的專利事務所;
- 跳到企業成為企業的智財人員,俗稱IH (In House) PE;
- 轉為業務人員;及
- 換跑道到其他產業,結束專利生涯。
選項2是最多人的選擇,除了可以瞬間從卑微的乙方轉為高高在上的甲方,從苦苦地寫稿,到只要用嘴巴說說就好,這是離開IF的極大的誘因,加上IH PE的薪資結構會隨著企業的薪資結構而改變,變相地有更不一樣的加薪制度及獎金。也因此,許多IF PE會在兩年內轉為IH PE。由於企業通常不錄用完全沒有經驗的新人,所以在事務所過個水,兩年內的經歷就足以進入企業,成為IH PE。
綜合來說,理組的人究竟適不適合進入專利事務所,有幾個評估因素可供參考:
- 喜不喜歡要求自己寫出很明確的文字敘述,知道如何分辨一段話有沒有「寫清楚」;
- 喜不喜歡架構文章,撰寫出具有前後有條理的內容;
- 喜不喜歡法律,明確知道運用法律的目的及運作機制;
- 有沒有自己花費大量時間思考,以專業幫客戶撰寫了自己認為不錯(例如保護範圍、技術延伸、架構邏輯)的專利說明書,卻被客戶認為完全不對的抗壓性;
- 有沒有撰寫英文稿的能力;
- 能不能接受需要和客戶電話或線上討論文件(例如專利說明書改稿、OA技術分析的口頭解釋、OA答辯的討論等);
- 能不能接受,事務所以極限般時程塞案子到工程師手上,或者被麻煩的客戶纏上,導致被其他客戶不斷地催稿,必需加班才能擠出2天的撰稿時間來完成催稿案件;
- 能不能接受,每一個案子的技術領域及技術背景之間完全沒有相關
- 能不能接受,大部分的案子的技術類別與自己的科系完全無關;
- 能不能接受,A核稿人、B核稿人、C客戶、D客戶、...N客戶,的校稿標準不一致,就像在玩各自的文字遊戲;及
- 能不能接受,各種因素導致花費大量時間,績效卻難以達成的低薪狀態。
建議
多看多比較,尋求能夠發揮所長的工作並取得期待的薪水,才能夠走得長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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